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全域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海宁市全域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战略部署,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1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牢牢抓住让人民群众安居这个基点,强化党建引领、改革创新、系统集成、规划统筹、数字赋能、共建共享、长效运营、闭环管控,将“一统三化九场景”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建设具有海宁特色的潮城“温暖嘉”未来社区(完整社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表率。 (二)工作目标。 全域推进。将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建与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改革、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有机结合,到2023年底,累计创建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22个,同步推进11个,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和30%以上的城镇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5个,创评嘉兴市级未来社区10个以上,组织各镇、街道因地制宜探索运营模式,确保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运营顺利推进。 全域提升。将“温暖嘉”理念贯穿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到2024年底,累计创建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60个以上,覆盖全市65%以上的城镇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25个,创评嘉兴市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40个以上。到2025年底,累计创建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90个以上,覆盖全市100%的城镇社区;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35个,创评嘉兴市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90个以上,实现嘉兴市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评全覆盖,全市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运营模式日趋成熟,形成一批有“潮城”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全域深化。到2027年底,累计建成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90个以上,基本完成未来社区(完整社区)的建设工作,“温暖嘉”未来社区建设标准在城镇社区建设管理全过程得到落实。到2035年底,“温暖嘉”未来社区(完整社区)理念和标准成为城镇社区新建、改造的普适要求,党建引领、智慧共享、善治安居的潮城“温暖嘉”未来社区(完整社区)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社区范例。 二、主要任务 (一)系统谋划协同联动,实施全领域规划工程。 1.建立规划实施传导机制。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等相衔接,建立“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规划设计条件”实施传导机制,将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核心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引导用地出让条件设置,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空间,按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要求推动增量居住用地建设开发。 2.制定全域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计划。坚持全域覆盖定规划、定布局、定计划,制定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重点明确未来社区联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目标时序,重点关注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全域生活圈服务统筹基础上的养老、托育等配套设施场景缺位情况和完善建议,落实省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结合嘉兴市“温暖嘉”未来社区生活圈配置导则要求,优化现有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提升城镇社区居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3.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方案编制。按照未来社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将老旧小区改造方案与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实施方案有机融合,挖掘特色,充分落实专项规划中关于功能布点、设施配置、场景打造等相关要求。通过提供“菜单式”改造内容,将居民共性需求和个性选择相结合,重点关注公共服务集成落地改革,重点确保“一老一小”服务场景的建设落地。对争创省级未来社区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编制一体化设计方案。 (二)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实施高标准创建工程。 4.统筹完善建设标准。坚持示范创建与普遍提升结合,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系统化解决方案,打造全域可见的普惠形态,逐步实现普惠型向引领型优化。鼓励未来社区“全过程咨询 +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建筑空间的集成化设计研究及成品化工业生产。进一步简化程序,集成土地收储、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土地出让、审批许可等工作,科学安排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 5.统筹推进增点扩面。各镇(街道)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按每年不少于30%的比例申报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建项目,统筹创建时序,逐年安排创建项目计划。积极组织未命名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的项目申报嘉兴市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评。推动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一体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未来社区创建工作。加快推动闲置设施用地盘活,系统排摸闲置、空置零星地块。通过老老搭配(即多个老旧小区联动)或老新搭配(即老旧小区和次新小区结合),变“单独改”为“连片改、整体建”,改造一片,完善一片,真正实现“最多改一次”。 6.统筹协调共建共享。打破城乡壁垒,探索“未来社区+未来乡村”联动。谋划一批地理相近、空间相邻、时间相仿的未来社区与乡村,探索如未来创业+产业场景、未来建筑+风貌场景、未来教育+文化场景等场景联动,农产品进社区、城乡社区活动联动等,推动城乡公共资源互惠共享,形成协同推进的典型案例。充分结合海宁特有的飞地社区特点特征,在布局公服设施的同时,探索对设施管辖权限、权属划分的系统梳理,明确现状社区边界调整建议,从近期和远期两个角度,保障公服设施的联建共享。 (三)改革创新构建载体,实施多方位治理工程。 7.夯实基层治理底座。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建立党建统领的未来社区(完整社区)治理机制,推动“红色微网格”“红管家”系统等在未来社区(完整社区)中落地实践。坚持人民至上,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社区、业主委员会、运营企业、物业企业、居民代表参与治理的多方议事协调联动机制,实施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建立有奖有惩的邻里公约,组织开展多维度社区文化活动,建立积分兑换机制,引导形成统一的社区价值文化,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 8.强化公共服务水平。强化部门协同,加快产权梳理整合,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相关的产权统筹、空间共享、设施共用等方面探索联审联建联管机制,完善教育、医疗、养老、托育、体育健身、文化服务、交通物流、商业服务、物业服务、智慧安防、社区基层治理等各类配套设施配置。常态化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调查评估,建立城镇社区设施服务评价指数,开展城镇社区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健全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库,循环推动公共服务设施有序更新,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9.提升数字治理能力。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1612”体系构架,迭代升级海宁现有居民服务平台“海宁通”并整合海宁现有各部门、镇街相关数字化资源,加快浙里未来社区重大应用的集成落地,形成平台+应用、治理+服务、标配+选配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基本单元数字化建设模式,重点构建社区人房关系库,推动新型熟人社会建设。加快“浙里未来社区在线”重大应用贯通,着力构建未来社区数字化全域推进模式,打造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示范市。 (四)因地制宜谋划长效,实施可持续运维工程。 10.深化长效运营机制。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将可持续运维理念贯穿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规划、设计、建设始终,不断提升运营品质和活力,促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运营可持续发展。新建类未来社区项目可实行带建设方案和运营方案土地出让,重点落实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内容、空间位置和产权归属。旧改类未来社区的改造提升方案要重点明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方案和运营方案,鼓励旧改类项目与市政设施建设等项目整体打包,实现长短结合、盈亏平衡。 11.推进主体培育机制。充分利用民政、卫健等部门资源,培育、引入综合集成运营商和托幼、养老、社区商业等专项服务运营商,明确激励政策,引导房地产、物业企业和地方国有平台通过组建联合体、合资等方式加快转型力度。落实国家规定的相关支持政策,结合现代社区“强社惠民”集成改革专项行动,根据运营方案,市、镇街道两级国资部门组织部分国有资产注入综合集成运营商或国有强社公司,为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运营提供空间和资源,探索城市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社区发展相结合的实践路径。 12.探索组团经营机制。探索设施场所集中、空间集约利用,鼓励多社区成片共建共享共治,统筹优化场景服务供给。鼓励与第三方综合集成运营商签订协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整合让渡社区服务运营空间、引进社会资本。实行“市政服务+物业服务+商业服务”的综合运营模式,开展多片区总承包式、线上线下结合、长周期的运营服务,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利益可持续化。推动存量更新,通过资产置换、有偿租赁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存量资产,为公服设施配套落地提供基础。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建设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风貌办统筹协调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每周分析研判、每半月工作推进、每月问题研究等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事项和问题会商,形成“任务布置+服务督导+通报晾晒”的推行模式,切实做好高位统筹、强势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工作。各镇、街道要坚定落实建设运营主体责任,确保谋划、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加强指导、主动服务、严格把关、合力攻坚,协同开展政策集成和创新。 (二)科学确定建设内容。坚持需求和任务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开展居民需求调研,根据群众需求、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创建任务及财力物力等条件,按照到2025年实现创建全覆盖、到2027年基本完成创建的目标,合理确定创建社区年度安排。对照验收办法,深化一体化实施方案编制,以微改造、精提升为主,科学确定建设内容,重点抓好成片加装电梯工作及“一老一小”等核心场景的落地见效。大力完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布局,新建社区按照每千人10个以上托位的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未满足托位标准配置的待建、在建和已建成社区要通过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增配。到2025年千人托位数要达到4.5以上。落实运营前置,将运营思维整体贯穿到未来社区(完整社区)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真正做到场景之间相互打通融合。 (三)规范建设组织程序。浙江省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主体按照《海宁市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进行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建申报,经省专班批复同意后,组织一体化实施方案的编制,方案通过海宁、嘉兴两级评审后上传浙江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数字化管理系统,提请省级备案。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根据《浙江省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一老一小”场景实施方案(试行)》(浙建风貌发〔2022〕82号)《嘉兴市市级未来社区创建评价工作方案》(嘉风貌办〔2023〕1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浙江省级和嘉兴市级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及“一老一小”场景验收准备工作。 (四)强化政策保障机制。将旧改类未来社区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并明确市、镇街两级财政承担比例,积极争取国家、省关于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的资金补助,畅通金融支持渠道,扩展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未来社区(完整社区)项目的信贷支持,提供利率优惠。积极探索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保障。为规范建设标准,优化操作程序,对2023年(含)以后的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创建实行核定项目投资规模,实施分类分档补助的政策 。项目投资规模核定标准:省级引领型2000万元;省级普惠型800万元;嘉兴市级600万元。分类分档补助标准:硖石街道、海洲街道70%,其他各镇、街道30%。 (五)优化监督考核手段。把全域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方案制定、施工建设、运营管理、验收命名等环节实行项目化管理;以建设进度、场景落地、工作实绩等方面为重点,建立动态评价督导制度。 (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畅通信息渠道,总结梳理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开展全域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理念、规划计划、政策创新、典型项目及建设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高质量推进全域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关于推进旧改类未来社区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海政办发〔2022〕11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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