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政发〔2021〕64号),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了2022年度节能项目财政专项奖励工作。 经组织申报、各所属镇(街道)初审、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核定、评审,现将2022年度节能项目拟奖励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公示期自2023年9月19日起-2023年9月27日止,共7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87288773。 附件:1.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