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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4/2011-47416 发文机关:市发改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5 09:19:29
责任部门:失发改局 责任科室:国民经济与发展规划科
所属栏目:发展规划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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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 2011年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2011年度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年度计划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各责任部门要根据年度计划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发展形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相关指标,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建议。同时也要加强服务、指导和协调工作,努力确保各项指标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开好局、起好步。

二、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必须紧紧围绕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城乡统筹和环境保护等我市主要发展目标和相关部门任务分解,清醒认识形势,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克难攻坚,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考核。

三、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监测需要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审议要求,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半年度上报制度,请各责任部门在当年7月和次年1月将计划的实施情况上报市发改局。实施过程中如有遇到特别重大问题也请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附:2011年度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零一一年三月九日

附:                                2011年度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指  标  名  称

预期目标

监测责任部门

1、地区生产总值

增长12%

发改局

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

增长12.5%

三产局

2、地方财政收入

增长16%

财政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增长12%

发改局

其中:工业生产性投资

130亿元(新口径)

经贸局

4、实际利用外资

2.0亿美元

外经贸局

5、市外内资

40亿元

经贸局

6、自营出口

增长10%

外经贸局

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增长15%

三产局

8、R&D经费占GDP比重

2.14%

科技局

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例

14.1%

科技局

10、每万人人才资源数

1617人/万人

人事局

11、转型升级发展水平评价综合指数

82.6分

发改局

12、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

25.28%

财政局

1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率

91%

社保局

14、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47.2%

卫生局

15、城镇登记失业率

控制在3.5%以内

社保局

1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9000人

社保局

17、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

41%

发改局

18、每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

104.7件/万人

公安局

19、国民幸福指数

11.53分

统计局

20、软环境建设调查评价得分

86.2分

监察局

21、耕地保有量

达到上级下达目标任务

国土局

22、城镇化水平

59.4%

建设局

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增长11%

发改局

2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增长11.5%

农经局

25、大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1%

环保局

26、主要河流断面四类水体比例

10%

环保局

2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87%

环保局

28、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保局

29、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保局

3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保局

31、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保局

32、氨氮排放总量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环保局

33、万元GDP综合能耗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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