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持证就业困难人员: 2023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单位吸纳)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从2024年2月1日开始至2024年4月30日结束。请各用人单位与持证就业困难人员凭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 1.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原件;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无上述纸质证件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本人市民卡原件(需开通金融功能);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援助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无上述纸质证件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海宁市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3.受理地点: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单位吸纳):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宁市,检索“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点击“在线办理”,然后按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2)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各镇(街道)人力社保站。 联系电话:89232757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9日 附件:海宁市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扫码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