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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1/2024-78666 发文机关:市府办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1-26 15:47
责任部门:司法局 责任科室:政府法务与执法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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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年度统计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第一部分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表一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警告、

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

拘留

其他行政处罚

合计(宗)

罚没金额(万元)

96457

503064

786

84

1384

1358

603115

10723.1289

 

 

说明:

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

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后一种(除其他行政处罚外)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二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申请数量

受理数量

许可数量

不予许可数量

撤销许可数量

变更许可数量

574699

574242

568571

3198

136

11017

 

说明:

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表三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合计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扣押(扣留)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代履行

其他强制执行

120

22933

0

13

6

0

0

3

0

1

176

23240

 

说明:

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扣留)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海宁市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行政征收

行政检查

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

行政确认

行政奖励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次数

征收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涉及金额

(万元)

次数

给付总金额(万元)

次数

次数

奖励总金额(万元)

宗数

3952008

3099465.462

63165

12

26.16

3689711

1240032.134

460863

112

2008.79667

284587

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

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3.“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4.“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第二部分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603115宗,罚没收入10723.1289万元。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3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5%;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3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9%,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05%。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3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13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02%;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74699宗,予以许可568571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2324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2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8%;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2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10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8%。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9%;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1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5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004%。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3952008次,征收总金额3099465.462万元。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63165次。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12次,涉及总金额26.16万元。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3689711次,给付总金额1240032.1335万元。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460863次。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4宗,占行政确认总数0.0009%;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3宗,占行政确认总数0.0006%;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7宗,占行政确认总数0.00015%;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112次,奖励总额2008.79667万元。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海宁市2023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海宁市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284587宗。

海宁市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5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2%;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1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2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0004%。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1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海宁市2023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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