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8/2024-891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4-11-25

  •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5

  • 体裁分类:

    公告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关于2024年晚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2024-11-25 16:0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救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防灾救灾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农〔2024〕42号)、《浙江省植保检疫与农药管理总站关于推进2024年浙江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的通知》(浙植〔2024〕10号)、《海宁市2024年晚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农专发〔2024〕27号)文件精神及上级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对海宁市区域内通过委托我市嘉兴市级以上示范性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开展晚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水稻种植主体实行补助。经各镇(街道)核查汇总,市农业农村局审核,2024年全市符合要求的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作业面积162842.2亩次,涉及主体131户。根据统防统治服务飞防作业亩次数结合上级下达资金总额,按照作业亩次因素法分配,单一水稻种植主体补助亩次不高于其当年项目实施区内水稻粮补核准面积的2倍,合计拟补助资金54万元。现将海宁市2024年晚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明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23653(市农业农村局植土站)、0573-87635709(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2024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公示表.xlsx

海宁市土肥植保能源技术服务站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