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版)》(海政发〔2023〕26号)、《海宁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版)实施细则》(海制高办〔2023〕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性设备奖励企业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3。
附件:“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性设备奖励企业情况公示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性设备奖励企业(项目)情况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