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下达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3〕271号)文件精神,浙江宁尔杀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产品中标入选2024年度浙江省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给予2024年省级医药储备补助资金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4。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