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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5/2024-89624 发文机关:市经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0 12:40
责任部门:市经信局 责任科室: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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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省级医药储备)情况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经信厅《关于下达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21号)和《关于印发2024年度浙江省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的通知》(浙经信消费2023271号)文件精神,浙江宁尔杀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个产品中标入选2024年度浙江省省级医药生产能力储备计划,给予2024年省级医药储备补助资金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4。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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