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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4-90275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7 07:58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大气科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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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经监测预测,2024年12月27日8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符合解除黄色预警条件。根据《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2024年12月27日8时,解除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嘉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