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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04/2024-89429 发文机关: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2-05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4-12-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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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废止《海宁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嘉兴市及我市清理涉及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文件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拟废止《海宁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23〕43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市发展和改革局。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7日

联系人:方璐瑶

联系电话:0573-87291032

联系地址:海宁市行政中心一号楼

邮编:314400


附件:海政办发〔2023〕43号关于印发海宁市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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