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兴晶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片晶圆减薄、背面金属化处理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沧海路176号2幢4层 | 嘉兴晶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嘉兴晶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15日,选址位于海宁市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沧海路176号,租用嘉兴联康沃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幢4层北半部车间共计建筑面积约1456.8m2,总投资2000万元,购置晶圆自动清洗机1台、日本AFK蒸发机(背晶,采用蒸镀工艺)2台,形成年处理10万片晶圆减薄、背面金属化处理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15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酸雾废气经一套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单独纳管排放;酸洗废水、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处理工艺: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能力不低于18t/d)。 噪声: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风机、水泵等,设置专用风机房、泵房,并须采取减震沟或加装减震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等 固废:废膜、废晶圆、废坩埚、金属渣、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UV灯管、废酸液、污泥、废化学品包装物、含油包装桶、含酸抹布及劳保用品、废真空泵油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分类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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