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海宁市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部门复审、入库储备、立项评审和局务会议审议等程序,现将浙江誉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誉海农业杂交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等5个立项类项目、海宁市许村镇志飞家庭农场申报的“荡湾村稻渔综合种养”项目等2个备案类项目列入海宁市2024年度第四批农业补助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和实施期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所在镇(街道)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监管,确保项目按时建成并发挥效益。 附表:1.海宁市2024年度第四批农业补助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立项类) 2.海宁市2024年度第四批农业补助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备案类) 3.誉海农业杂交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表 4.华统生猪定点屠宰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 入 情况表 5.黄山村设施农业种植大棚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表 6.盐官镇省级一事一议共富乡村试点项目(种子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 况 表 7.海宁市盐官镇广福村共富果蔬示范园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表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财政局 2024年 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