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8/2024-86404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9 14:37:30
责任部门: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科室:改革科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进入老年模式
关于低收入农户农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海宁市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扶持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海农发〔2021〕47号)要求,经审核,拟对完成首期分红的农业标准厂房项目扶持资金予以拨付。本次全市共9个项目符合资金补助要求,合计资金225.15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8月19日—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573-87635723(市农业农村局改革发展科)、0573-87292263(市财政局农业科)、0573-87288661(纪检组)。

附件:低收入农户农业标准厂房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doc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联系我们 | 版权保护 | 隐私安全 |
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