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批省级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84号)、《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44号)、《关于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拟拨付海宁市数字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贴息资金,共计275.93万元。现将拟拨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联系电话:87635703(农业农村局计规科) 87292263(财政局农业科)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