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海宁市人民政府 W W W . H A I N I N G . G O V . C N
简体版 |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 浙江政务服务APP | 智能问答
今日海宁
Haining today

网站首页

市长之窗

海宁概览

政务公开

互动交流

咨询投诉

办事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海宁
“两张清单”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海宁再出招

发布时间:2024-09-11 18:14 信息来源:融合编辑部 浏览次数: 字体:[ ]

优化营商环境,海宁再出招。

近日,我市向社会公布“两张清单”:《海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保留事项清单)和《海宁市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理规范事项清单)。

经此,我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得以进一步规范提升。

清单对行政审批过程中政府权力边界进行了明确,对中介服务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作进一步规范。清单一经公布,全市统一执行,各行政审批部门不得再设定清单以外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通过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围绕“减事项、建平台、强监管”等关键词,不断优化中介服务市场环境,但距离企业群众期待仍有差距,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现象依然存在。

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一直在路上”。对标对表浙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清理规范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海宁实际,我市依法依规保留如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涉及的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报告、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与变更审批涉及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编制等27个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清理规范事项清单中,共有93个事项。这些事项不再要求将委托中介服务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共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直接取消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批涉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编制、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涉及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等3项,清理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

●第二类是申请人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中介服务,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涉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等68项,有能力的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完成;如果自行完成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相应的服务。

●第三类是行政机关委托中介开展的技术性服务,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咨询评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涉及的消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等22项,费用均由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申请人无需承担。

除此事项外,今年我市还引导中介机构组建“联合中介”14家,并已全量入驻江南优选中介服务超市,申请人仅需对接一家牵头的中介机构,就能获得多家中介机构联合提供的服务,进一步为企降本减负。

后续,我市将以“两张清单”落地为牵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减事项、减费用、减时间、降门槛、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南优选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s://jnyx.zjhnztb.com:8089/hnzjcsmhwz

附件:《关于公布海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详情见文末新闻附件。


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 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 浙ICP备14012341号 | 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