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平竞争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或电话反馈至我局。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5日 联 系 人:张明 联系电话:0573-87287127 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9号 邮编:314400 附件:《关于<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关于《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文件废止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废止《海宁市支持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财政奖励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版)》(海建建〔2023〕8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