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化解信访矛盾根据《全省公安机关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规定》和《海宁市公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有关规定,每月5日、15日、25日为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现将2025年度局领导信访接待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每月5日、15日、25日。 二、接待地点:海宁市社会治理中心(公安信访室)108室(文礼路5号)。 三、接待人员:市公安局局长每月开展一次约访活动(具体另行安排),其他局领导按月轮值主持局领导信访接待日,相关部门一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室有关人员陪同接访(详见附件)。 四、轮值局领导及陪同人员着制式警服接访,陪同部门人员可自行确定,并及时通知市局信访接待室。轮值时间为机关作息时间。联系人:华飞 513234、87233140。 特此通知。
附件:市公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海宁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4日
附件 市公安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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