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7517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2025-01-16

  • 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 发布日期:

    2025-01-16

  • 体裁分类:

    公示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5-01-16 10:42 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3200万元,本项目在企业马桥厂区实施,新建研发楼、1#2#研发车间共计3幢建筑,新增建筑面积24742平方米,购置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纱线摩擦系数仪等检测、研发设备,项目为产品研发项目,企业现有项目产品种类与产量均不变,不新增生产总值,研发产品包括工业丝、LCP薄膜、隔膜、PVC稳定剂、纺丝油剂、阻燃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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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油剂废气经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TA020);固聚废气、挤出废气、纺丝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TA021);醋酸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TA022);吹塑纺丝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TA023);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TA024)

废水:项目研发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近经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7日至2025123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16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传真: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