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云尚未来商务中心南侧道路管道施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凤翔路实施临时交通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5年2月5日起至2月17日止。 二、限行措施 凤翔路云尚未来商务中心南侧道路路口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绕行线路 请过往车辆合理调整出行路线,提前选择海州路、广顺路、钱江路、海涛路等周边道路绕行。 请过往车辆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和现场交通指示,安全有序参与交通。 特此通告。
海宁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海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