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市科技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潮城科技”政务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务活动等内容。积极发布科技政策、科技服务、申报事项、科技资讯等相关科技领域信息。全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68条,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推送1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科技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以及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组织领导,紧抓职责任务落实,修订完善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与信息发布外宣审核机制,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梳理科学技术领域的各类信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严把审核关,提高部门公信力。上网信息严格遵循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发布者校对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全面、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科技局信息公开主要平台为海宁市政务公开网、“潮城科技局”政务新媒体平台,均按要求及时更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可能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全面做好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对涉密信息做到加强信息公开的审查和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强化风险防控,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在重要时间节点安排专人在线值守,确保政府信息安全、无错漏,更新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及时整改收到的问题建议。强化责任追究,我局在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方面结果良好,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4年,市科技局针对上年度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且交接工作不到位,导致了公开的信息在数量、范围、形式及深度上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工作人员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性、积极性还不够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5年,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文件和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定期梳理、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市科技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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