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水务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政务公开要点,持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7条,内容涵盖停水通知、水质检测、水源地巡查等领域,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和领导分工信息。紧扣民生热点,通过“海宁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信息推送200多条,妥善处理信访(市长电话)400余件,完成数字城管463余件,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均按规定及时予以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市水务集团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内容,及时发布供水与停水情况、水源地巡查季度报告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市水务集团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海宁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搭建和维护,严格按规定发布信息。设立实体重大事项报告和公示栏目,拓展新媒体渠道,多方面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和阅读途径,确保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通过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相关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和互动服务。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完善96390水务24小时服务热线管理机制,公开政府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监督电话为0573-87088192,推动政府工作透明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市水务集团在政务公开方面虽有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公开时效性待提升,如“河长制”管理专报、水源地巡查季报等未及时发布;二是服务与新媒体融合不够,与公众互动不深入,新媒体平台互动频率和质量需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完善信息收集、规范发布流程。根据25年水务集团重点工作安排和内容,丰富各平台内容,及时更新和补充水务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二是探索更多信息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好政务新媒体,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展线下公开渠道,例如在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或通过举办水务知识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进一步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公众对水务信息的知晓度和关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落实《条例》、国办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部署,已完成本年度海宁市政务公开要点各项工作;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是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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