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8〕29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嘉政发〔2024〕1号)有关规定,毕业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给予当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额的50%社保补贴。2024年12月共有1人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金额1278.8元。经高校毕业生自主申报、经办机构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用本人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附:2024年12月海宁市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拟享受名单公示
联系电话:89232757 联系人:宋金矜
海宁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