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富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亿平方米节能环保新材料塑料薄膜新建项目 | 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50号 | 浙江富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利用现有厂房,总投资6500万元,购置淋膜机、高真空镀膜机组、高速分条机等设备,形成年产2亿平方米节能环保新材料塑料薄膜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48500万元。 | 已进行网上公示,并同步在项目评价区域的村民委员会设置的公告栏张贴项目公示,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印刷/复合/溶剂型涂布:配料间密闭负压集气。印刷/溶剂型涂布/复合设备采用集气罩+软帘围挡的方式集气;各生产设备置于密闭车间。收集的废气统一接入RTO装置并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淋膜:采用集气罩+软帘对废气进行收集,并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其他废气无组织排放并加强车间通风。 2、废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合理安排生产;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 4、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仓库,可外卖综合利用或委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经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