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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90233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7 15:00
所属栏目:征地与征收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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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4〕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拟征收海宁市丁桥镇丁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丁桥镇新仓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丁桥镇海星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丁桥镇海潮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丁桥镇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周王庙镇胡斗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周王庙镇荆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盐官镇中新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盐官镇盐官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盐官镇祝会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长安镇东陈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长安镇盐仓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长安镇金港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黄湾镇大临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黄湾镇闸口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丁桥镇(丁桥村,新仓村四组、五组、八组、十三组、十四组、十五组、十六组、十七组、十八组,海星村,海潮村,群海村)、海宁市周王庙镇(胡斗村五组、一组、二组、七组、十七组、十九组、十八组,荆山村新民六组、建丰四组、建丰六组、建丰五组、建丰七组、南洋一组、南洋二组、南洋三组、南洋五组、南洋九组)、海宁市盐官镇(中新村,盐官村,祝会村)、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村塘桥组、高家组、钱塘组、石塘组,盐仓村东风组、永丰组,金港村立新组、红旗组、胜利组)、海宁市黄湾镇(大临村一组、三组、八组、十八组、二十组、二组,闸口村十二组、十三组、十四组),规划用地面积195.9659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海宁市人民政府指定长安镇人民政府、周王庙镇人民政府、盐官镇人民政府、丁桥镇人民政府、黄湾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项目用地红线图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项目用地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