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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3/2024-90237 发文机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1-09 16:11
所属栏目:征地与征收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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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海征预告〔2024〕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因实施长安镇褚石路东侧、钱塘路南侧工业用地项目(长安2451),拟征收海宁市长安镇东陈股份经济合作社、海宁市长安镇褚石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东陈村毫里潘、褚石村11组、12组,规划用地面积1.827500公顷,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海宁市人民政府指定长安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红线图

海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长安2451红线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