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在嘉兴市局和海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对标落实全省、嘉兴自然资源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片刻不能等待、片刻不能迟疑、片刻不能懈怠”的干劲,认真做好“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两篇文章,在承压前行、逆势勇进中交出了较好的资源规划答卷,有效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全省率先试点出台“通则式”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获常务副省长徐文光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村等3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获评省级精品工程第一等次,嘉兴唯一;海宁市海昌街道横山社区项目、海昌街道星光村等3村项目等两个项目获评全省第二批“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省级优秀项目第三等次;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支部获评省级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 一、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自然资源底线进一步筑牢 1.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落实“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全面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20条硬举措,统筹实施各类耕地保护项目,建设用地复垦验收2112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06%;补充耕地立项2040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02%;补充耕地验收2192亩,完成市级任务2000亩的110%;新增耕地流入7000亩,完成嘉兴任务6200亩的113%。深入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千亩方”项目立项8个1.43万亩,验收9个1.57万亩。 2.规范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动斜桥镇万星村等4村项目、长安东陈等村项目、许村前进项目等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其中斜桥镇万星村等4村项目已通过嘉兴市级验收。高品质谋划资源储备,完成硖石街道南漾村等5村、丁桥镇利群村等3村、周王庙镇荆山村等2村、周王庙镇博儒桥村等4个项目立项。高质量打造省级精品工程,积极申报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村等3村项目,并获评2023年度土地综合整治省级精品工程第一等次。 3.加速推进多田套合工作。按照多田套合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四块地”调查,精心梳理农田布局现状和资源家底,完成图斑核查16601个,挖掘多田套合潜力约5.58万亩。系统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更新等工作,通过优先调整一批、整改提升一批、整治储备一批,在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建成高标准农田24.16万亩,其中2024年新增套合面积1.79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1.53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0.9万亩,“多田套合率”由81.03%提升至87.53%。 4.不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全面落实林长制,印发《2024年度市级总林长名单和市领导林长制联系点方案的通知》,两位总林长签发了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对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作出部署。积极开展千万亩森林质量提升工作,完成森林质量提升5208亩,完成任务5169亩的101%。积极开展林草湿普查、林地二级地类认定等工作,完成森林资源年度监测和森林督查、自然保护地督查、草地督查等工作。持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持续开展“清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等违法行为。积极部署美国白蛾、红火蚁等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监测工作。推进建设项目涉林审批提速增效,完成林地占用审批71件、草地占用审批30件、林木采伐审批25件;核发森林植物检疫证751件,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6件;办理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许可80件。 二、坚持规划引领,聚焦品质提升,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 1.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于今年6月获省政府批复。接续推进8个镇(街道)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10月通过嘉兴市级部门联席审查,12月通过嘉兴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两级总体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2.不断深化城乡功能品质提升。在全省率先出台《海宁市“通则式”乡村地区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深化完善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全市142个行政村实现规划师全覆盖。优化完善村庄布点规划,2021-2035年规划期内保障率提升至61%,至2050年远景规划障率提升至86%。有序推动鹃湖科技城、许村前进区块等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和详细规划编制,组织审查盐官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5个,斜桥庆云区块等详细规划20个,海宁市北部秸秆综合利用中心项目等规划落实方案9个。 3.持续优化规划管理服务效能。拟定新一轮混合产业用地政策,推动项目落地。探索工业技改项目规划支持政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技改项目相关政策的通知》。持续推进无纸化规划方案评审,全面实施电子化评审,提升工作效率。持续做好项目日常审批管理工作,完成预审和选址意见书183件;规划设计条件书142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3件,建筑面积约768万平方米;组织各类公共建筑、房产开发类项目设计方案评审40个。 三、坚持节约集约,持续精准施策,资源要素保障进一步强化 1.积极争取新增指标,高效推进项目用地报批。全力拓宽用地指标获得渠道,向上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7813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714亩,跨省增减挂指标641亩,村民建房国家专项指标1780亩,单独选址项目指标678亩),同比增长37%,创历史新高。完成各类农转用(土地征收)批次(含单独选址项目)80个406宗9174亩,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915亩。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率100%。 2.精准有序资源配置,扎实做好土地供应保障。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17宗10104亩(含公示公告),完成市级任务10000亩的101%,其中盘活供应存量建设用地3313亩,存量供应占比33%。供应国有土地311宗7418亩,完成嘉兴国有土地供应6760亩任务的110%,其中城镇住宅用地5宗250亩,商业服务业用地18宗403亩,工矿仓储用地104宗3327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宗867亩,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等其他用地139宗1885亩,单独选址4宗686亩。供应集体土地106宗2686亩,其中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7宗58亩,农村一二三产融合用地6宗63亩,农村宅基地83宗2565亩。土地价款40.68亿元(其中合同出让金30.32亿元,完成全年85亿任务的36%)。 3.提升集约用地水平,深化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重新供地和提高容积率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982亩,完成市级任务2050亩的97%;实施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开发1873亩,完成嘉兴任务691亩的271%;消化09-23年批次批而未供土地1901亩,完成市级任务1950亩的97%。完成嘉兴专项考核开工项目163个4314亩、竣工项目203个9595亩,专项行动开工率99%、竣工率95%。强化问题项目跟踪指导,处置应开未开项目24宗1222亩、应竣未竣项目8宗1074亩。督促指导属地和企业做好已竣工项目的规划核实和用地复核验收工作,完成“两验合一”项目249个,涉及土地面积10504亩,建筑面积地上788.05万平方米、地下214.38万平方米。 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升 1.优化登记服务质效。创新数字化登记方式,实现存量房跨行“带押过户”、拆迁安置转移登记网上(掌上)办理。试点“不动产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微改革,有效降低交易风险。设立“长三角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虚拟窗口”。推动不动产登记前端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解决城镇住宅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5个涉及房屋1114套。编制《海宁市工业企业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持续开展工业企业分期、分幢验收和登记。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进程,完成各类农房不动产登记2195件。 2.落实助企纾困措施。出台《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查,深化用地预审与选址“多评合一”;对政府投资、公共投资类项目,实施规划设计条件书提前服务机制;对建设项目暂未取得占用林地许可、占用草地许可、使用国有河流补偿安置方案,允许项目用地报批容缺受理。同时结合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作,鼓励各类工业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土地”技改,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技改柔性验收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市房产专班做好保交房工作,允许企业对项目准入时的限售和自持条件进行调整,并补交相应出让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加强测绘信息保障。实施实景三维海宁工程建设,完成基础地理实体和自然资源实体建设。完成1:500比例尺、1:2000比例尺、0.2米DOM等地理信息资源更新。组织海宁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项目、二等水准沉降观测项目。完成VPN3复建项目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4.推动阳光征迁工作。完成2个批次成片开发方案的编制备案。严格履行征地程序,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出具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34份4337亩,征收土地公告207份5669亩。持续开展农村回迁安置治理,完成全部129户农户的安置,完成率100%。全面启用“阳光征迁”系统,集体土地征收全过程线上监管。 五、坚持源头治理,推进依法行政,法制自然建设进一步夯实 1.抓好自然资源执法整改工作。完成2023年例行督察全部6个地块整改核销工作。推进2024年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完成整改和举证63个地块。推进2024年部季度卫片、年度卫片和省级卫片2572个地块的核查、整改和举证工作。做好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销号工作,推进2021年和2022年违法用地整治整改,完成整改24宗,完成率92%。2024年实现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持续多年违法占用耕地“个位数、零问责”。 2.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做好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完成4666个图斑举证、243宗非住宅类存量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上报。做好新增乱占耕地建房填报和举证工作,上报新增乱占建房6宗,其中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4宗,通过完善手续消除违法状态2宗。 3.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工作。承办第55个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暨“走读金庸故里 共话矿山蝶变”嘉兴市“青·自然”课堂精品线首站活动。承办嘉兴市2024年测绘法宣传日暨“青·自然”课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主场活动。组建国家版图意识宣讲团,为17个村(社区)800余名青少年送上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 六、坚持党业融合,加强队伍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进 1.筑牢政治忠诚,在高质量推进政治建设上实现新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20次,开展专题研讨4次,各支部开展党性学习10次,组织夜学12场次1200多人次。高标准完成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警示教育4场次,各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 2.突出党建统领,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提升。争创“五强”先锋支部,不动产中心党支部获评海宁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党支部获评省级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抓好“潮自然”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完成品牌发布仪式。推进“共富助跑”党建联建机制,与海洲街道学苑社区、许村镇胜利村结对,领办共建项目2个,助力村社发展。 3.抓实正风肃纪,在打造高素质资规队伍上实现新提升。完善干部梯队培养机制,加大青年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完成交流轮岗调整27人次,提拔副科级干部2人、中层干部8人。做好青年干部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潮自然·讲堂”7次。以科室、所为单位做好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700多个,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在局机关开展作风效能检查6次,到基层所开展明查暗访8次。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