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汇编》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汇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
|
||||
|
|||
|
|||
|
|||
|
关于印发《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汇编》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我市“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汇编》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