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文件及《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单位)申报、镇(街道)初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2024年度海宁市新型农民教育补助资金共计112.63万元,扣除 2024年度已拨付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第一批补助资金60万元,拟下拨第二批新型农民教育补助资金52.63万元。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海宁市新型农民教育补助资金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2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635703(科教科)、80782719(纪检组)。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