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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41/2025-90669 发文机关:市税务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2-27 15:32
责任部门:法制股 责任科室: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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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海宁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国务院依法治国方略、国家税务总局“十四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大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主题,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全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共12次,依托线上平台,开展全员法律学习3轮共1000余人次。引导干部在深学细悟中提高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按照要求进行年终述法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委将依法治税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对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集体研究,统筹研究部署,全年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4次。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三)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和落实税费政策。坚持依法税费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做好税收风险防控,坚决依法收税,严禁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经济税收分析,打造“税先知”分析团队,积极开展税收预测分析,切实发挥以税资政作用,为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研判经济发展形势提供了强有力数据支撑。2024年,根据上级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

(四)深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意见》落实,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创新推动数字改革,加快数电发票推广运用,做好新电子税务局和慧办平台推广上线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2024年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业务0.78万件。在税费服务上以推进“智能化、一体化、精细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为路径,以税费服务便利度为落脚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依法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公布、备案、清理等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内容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提高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规范税收执法依据,提升税收治理能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2024年,清理代拟规范性文件2件,自拟规范性文件1件。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六)完善税费政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快速有效解决基层落实新增税费优惠政策遇到的问题。定期收集退税减税政策执行风险问题案例,2024年度向上级局报送政策执行风险问题案例共计19个,其中上报总局问题1个,研究政策适用确定性意见,推动税费政策全面精准落实。

(七)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和调整法制审核事项范围、明确法制审核部门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依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和各类采购合同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制审核防控风险、规范执法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落实执法公示平台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对33户次税务行政许可记录进行执法公示。深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严格落实总局和长三角区域“首违不罚”清单和长三角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年共办理首违不罚案件151户次。积极做好“首违不罚”执法自查工作,组织各分局(所)开展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权限时限程序等方面的自查2批次。

(九)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2024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3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1件、行政征收类1件、涉税检举类1件。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在办理答复环节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经过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1件,嘉兴市局维持行政复议结果2件。2024年共办理行政诉讼2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1件、涉税检举类1件,经过沟通和调解,申请人撤回行政诉讼1件。

(十)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用好提示提醒等新型执法方式促进遵从,在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检举案件检查中全面开展“说理式”执法。“精准分析、规范指引、充分沟通、严格审理”四措并举,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提醒、约谈和自查辅导等非强制性执法试点工作,有效帮助大企业提升税收风险自查能力及防控效果。

五、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十一)强化内控机制建设。持续做好内控管理平台日常网上巡检、联防联控、内外联动、风控联动等工作。2024年通过网格化内控平台累计下发13批次、1395条内控风险疑点数据,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累计下发4批次、192条内控风险疑点数据,组织开展出口退税管理问题专项督察,内容涵盖复函审核等3个方面10项指标,追究执法过错责任8人,发现问题都已整改完毕。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风险监督制约。针对重点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充分发挥部门监督职能,组织开展各类业务督导工作。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抽查复核工作任务,2024年开展留抵退税抽查复核12批次,涉及69户次企业进行疑点核查,发现2户企业存在问题并及时处理。高度重视重点群体、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共计开展疑点清理 198户次,专题培训1次,提升管理质效,强化后续监管,推动政策落实落细。

(十三)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拓展税务信息公开事项范围,抓好税费优惠政策、税费服务信息、税收统计、执法信息、政府采购、人事管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切实服务社会大众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府公信力。严格按规定职责、程序、时限,对申请信息公开的13个事项依法处理。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及时对非税收入项目划转、权责事项变动等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截至2024年底,已将我局7大类共计149项权责事项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

(十四)加强税务司法协作。联合市检察院签订《进一步加强税检协作备忘录》,在前期深度合作的基础上,以发票使用和管理为主线,以税检深度协作为依托,推进党团共建、枫桥共创等八个方面的合作。1名税务特约检察员受邀参加嘉兴市检察院“走进检察公益诉讼”系列活动。继续做好和市法院的协作配合,2024年累计对49户次企业申请人民法院社保费强制执行 311.42万元,对45户次破产企业申请债权协助执行1169.25万元,税务司法协作内容在《浙江税务》上进行了专题报道。

六、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搭建“报、刊、网、短、微、屏”融合发展的税收普法平台,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参与海宁电视台《紫薇说法》录制,在“嘉兴税务”“浙江税务”等微信公众号、“大潮网”等本地媒体推送税收法规解读图文 60余条,《税务处理不规范,上市之路难顺畅》等文章在中国税务报法治栏目刊发,持续放大普法效应。相关普法案例作为全省税务系统唯一参与浙江省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优秀实践案例评选。组织税务干部、企业代表等旁听虚开发票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为素材改编举办模拟法庭活动等,推进“沉浸式”普法。

(十六)以信用建设推进税法遵从度。做好企业及个体纳税信用评价及风险防控工作。有效发挥税费信用信息对于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参与小微企业首贷扩面纾困助稳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纳税信用融入社会信用、信用监管融入税费征管,强化依法纳税意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十七)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并获得全员通过,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室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税收执法体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十八)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融合线上线下培训渠道和模式,积极开展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税收宣传月、学法用法考试、宪法日宣传等主题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各类法律原文及法制重要文件和论述,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外聘法律顾问1名。2024年,法律顾问为全局提供法律意见25次,有效降低执法风险。

八、法治建设不足及展望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全体干部法律知识参差不齐,部分干部学习法律法规不够系统全面,税收执法缺乏融会贯通;税收法制辅导宣传不够全面,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税收执法工作不够规范,依法行政的能力与税收现代化治理要求还存在差距;基层税务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缺乏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业务全面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内控和督察审计的运转模式上缺少系统、完整的工作闭环,通过内控和督察审计强化监督治理效能的作用不明显。

针对以上不足,2025年,海宁市税务局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推进“强基工程”、建设“效能税务”战略定位,开拓创新、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主要安排如下:一是加强队伍法治理念建设。健全法治人才队伍培养长效机制,鼓励干部积极参与人才库选拔、“三师”考试和学历提升,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注重法治实践,打造干部队伍活力提振法治工程。二是深化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法治文化宣传精品,增强税收普法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防范化解税收执法风险。加大力度推进数字化税务建设,抓好风险任务统筹管理、协税护税、数据管理应用等工作。积极发挥督察内审作用,跟踪监控日常执法,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