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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42/2024-90428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10-21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市监〔2024〕60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5-02-0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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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海宁市2024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各所(分局),相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决定向社会公示26家企业为2024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14家,继续公示企业12家(见附件),公示期两年。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szxt.zjamr.zj.gov.cn/)。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希望被公示企业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提高合同信用管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企业合同信用的管理层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交易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海宁市2024年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doc

海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