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金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海幼护办〔2023〕1号)精神,经辖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申请,镇级初审,海宁市卫生健康局复核,2家托育机构符合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条件,现将普惠性托育机构(民办幼儿园托育部)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到3月2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地址和方式:海宁市钱江西路82号,电话:0573-87287852,邮编:314400。 附件:海宁市普惠性托育机构(民办幼儿园托育部)认定名单 海宁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
海宁市普惠性托育机构(民办幼儿园托育部)认定名单
备注:月收费含保育费、代管费等服务性收费,不含伙食费等;特殊标注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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