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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5/2025-91321 发文机关: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4 09:41
责任部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科室:海宁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所属栏目:公告公示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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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物业服务企业2024年度评价情况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评价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海住房委办〔2021〕2号)、《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企业2024年度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行业2024年度评价。现将全市物业服务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评价对象

全市纳入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评价范围的企业共127家,涉及物业服务项目424个,其中住宅物业服务项目325个(属于海政办发〔2023〕74号规定的特殊小区58个,其中老旧小区18个,小微小区40个),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99个。

(二)评价结果

物业服务项目评价结果:2024年度评价涵盖424个项目,根据评价得分分类,A类项目有161个,占比37.97%;B类项目有193个,占比45.52%;C类项目有57个,占比13.44%;D类项目有13个,占比3.07%。(详见附件1)

物业服务企业评价结果:2024年度评价涵盖127家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评价得分分类,A类企业17家,占比13.39%;B类企业58家,占比45.67%;C类企业34家,占比26.77%;D类企业18家,占比14.17%。(详见附件2)

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和物业服务企业分类情况,结合各镇(街道)意见,综合评定年度“红黑榜”物业服务企业(详见附件3),2024年度“红榜”物业服务企业为浙江鸿城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嘉宁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24年度“黑榜”物业服务企业为海宁尚东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海宁金泰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海宁护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宁芭帝物业有限公司、海宁东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宁市海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聚银奥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海宁市恒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四海之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伦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2家企业。对于“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取消享受我市各项财政扶持政策。

二、存在问题

(一)关于物业服务项目日常评价方面,绝大数参与日常评价的属地镇(街道)都能根据《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督评价和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评价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分,利于评价评分标准的统一,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但仍有部分评价单位对评价工作不够重视,出现个别日常检查得分未客观反映项目管理实际,例如皮革城北区、印月府等项目属地季度评价得分为满分或接近满分。

(二)从监督评价内容“对标对表”上看,项目评价过程中发现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1.物业服务项目承接验收资料缺失较普遍,部分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缺失较多(包括业主信息、设施设备资料、相关图纸等),特别是后期接手的“二手楼盘”管理,甚至出现业主信息资料不齐全的情况;2.业主报修记录基本都已记录存档,但维修的及时性和后期回访有所欠缺;3.物业服务标准上墙规范性不足,基本比较笼统,无法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上墙;4.经营性收入公示次数未达到合同约定,仅有简单记录没有具体的明细,经营性收支账目较混乱;5.未签订装修协议或按要求进行装修巡查,记录不完善;6.消防设施存在问题,部分有消防设施项目无法提供消防维保单位或维保协议,消防设施维修不及时;7.各类安全提醒标识不足(楼顶、景观水系、台阶倒角等);8.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登高面,非机动车无充电区域、楼道乱停放,楼道乱堆放等安全问题存在;9.公共雨污井、化粪池检查记录、疏通记录缺失较多;10.草坪、灌木基本进行修剪养护,但大型乔木很少按标准进行定期修剪;11.部分企业对要求整改的内容,主动整改意识不足,未能做到按期、按要求完成整改及整改信息的反馈(例如润景嘉园、肯泰大厦、中达商厦等)。

(三)企业年度评价过程中发现一些共性问题,主要包括:1.部分企业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物业投诉处理和纠纷调解不积极;2.部分企业未主动及时报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变更信息,未及时对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情况进行备案;3.部分中、小型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架构不清晰、机构设置不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项目及员工评价机制不健全、档案资料存档不规范。

各物业服务企业需高度重视本年度评价结果和现存问题,对照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各评价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继续坚持以查隐患、促整改、严复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希望通过各行政管理部门、属地镇(街)、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2024年度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评价情况表(项目评价结果分类)

2.2024年度海宁市物业服务企业评价情况表(企业评价结果分类)

3.2024年度“红黑榜”物业服务企业清单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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