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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1689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2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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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年新增水洗500万打服装面料及免烫服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年新增水洗500万打服装面料及免烫服装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年新增水洗500万打服装面料及免烫服装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信息公开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年新增水洗500万打服装面料及免烫服装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园区路37

建设单位: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

建设内容与规模: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满足市场要求,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投资500万元,租赁海宁市建利纺织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拟建设地点地址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园区路37号,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购置先进的水洗机、烘干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水洗500万打服装面料及免烫服装的生产能力,预计年可实现产值2500万元。本项目是时候,原有项目设备搬迁至本项目厂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园区路37根据现场踏勘结果,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对象,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

 

 

1  本项目大气环境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X

Y

永福村

120.36265°

30.45385°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ENE

545

团结村

120.36664°

30.43690°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E

1830

新益村

120.35542°

30.44683°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SW

650

双联村

120.35612°

30.43618°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W

2400

孙桥村

120.35662°

30.45563°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WNWN

82

庄湾村

120.34147°

30.46276°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W

1832

汤湾村

120.35512°

30.4668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N

1446

许村镇中心小学

120.36519

30.43878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W

1785

许村镇中心幼儿园

120.36372

30.43878

幼儿园

人群

二类区

SW

1735

许村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0.36573°

30.43699°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W

1998

许村镇第五中学

120.35687°

30.43193°

居住区

人群

二类区

SW

2466

孙桥小学

120.34646°

30.45382°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NW

985

汤湾小学

120.35056°

30.46909°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NW

1790

永福小学

120.36000°

30.45950°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NE

1057

新益小学

120.34934°

30.44479°

学校

人群

二类区

SW

1188

永福幼儿园

120.36592°

30.46035°

幼儿园

人群

二类区

NE

1115

2  本项目周围主要水体一览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序号

具体敏感目标

说明

相对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质量标准

距厂界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

上塘河

S

5355

中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盐官下河

NE

2365

中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

摇亭漾

W

577m

小型

杭州塘支流

E

63m

小型

3  本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序号

具体敏感目标

说明

相对

方位

距离(m

规模

环境质量标准

距厂界

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质量

厂区地下水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类标准

4  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序号

具体敏感目标

说明

相对

方位

距离(m

保护对象

功能区

环境质量标准

距厂界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

1

厂界区域

/

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

2

孙桥村

N

82

农户

2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

本项目

经预测,本项目产生的乙酸废气、颗粒物、油烟和非甲烷总烃(乙酸废气、油烟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均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后排放不会对周边内河水环境造成影响,可维持现状水质类别。

本项目厂区做好防腐防渗工作,废物均纳入污水管网,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能做到厂界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根据事故预测及评价结果,本项目在保证设备质量及人员管理和操作水平的情况下,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一览

预期效果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利用空置厂房,施工期只是简单的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影响很小。

施工期影响很小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乙酸,定型产生的颗粒物、油烟、非甲烷总烃

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乙酸、油烟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

颗粒物(烘干废气)

经烘干机自带废气处理设施(布袋除尘)处理,处理后由管道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系统由网格栅、调节池、气浮池、沉淀过滤池、生化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入网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DB 33/887-2013标准)纳入污水管网的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或减振等降噪措施。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经资源化、无害化等处理后,将能实现零排放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等相关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建设运行后能够维持区域环境质量等级不变。

六、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审批部门反映意见或建议。反馈意见或建议时请务必留下真实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自2019124日起至20191217日(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

单位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园区路37   法人代表:钱叶均

联系人姓名:先生  联系人电话:13356006055  邮编:31440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亮 电话:0573-87216768

单位所在地:杭州市紫荆花路386号紫荆大厦商务楼302  

邮编:314400    E-mail:1152877132@qq.com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联系电话:0573-87586137 

可联系建设单位索要环评报告

公告发布单位:海宁市新亚运动服装厂

              公告发布时间: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