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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4003014/2025-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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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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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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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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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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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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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海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之江路59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海宁亩产经济效益评价A类企业。企业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人民币,目前主要从事各类纱线、散纤维、服装染色加工,现有审批经营规模为年染色加工纱线10000吨、散纤维2000吨和服装200万件(1000吨)。
为实现提升改造,现企业拟投资2200万元,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实施本技改项目。本本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已建厂房染色车间,拟新增低能耗、低水耗、小浴比染色设备131台,淘汰高能耗、高水耗、大浴比染色设备38台。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可形成年加工纱线染色17000吨、散纤维染色2000吨、服装染色100万件(500吨)和高档面料2500吨的生产能力,预计年新增产值8688.4万元,年新增工业增加值1703万元。
为了听取项目拟建地周围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及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请在公示时间内(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部门提出,特此公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2-1。
表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 方位 | 与厂界距离 | 规模 | 敏感点描述 |
1 | 启航幼儿园 | NE | 1600m | 约450人 | 对废气比较敏感 保护级别:二级 |
2 | 盐仓中学 | NE | 2300m | 约3700人 | |
3 | 星星港湾小区居民点 | E | 2000~2500m | 约4500户,15750人 | |
4 | 红色村居民点 | N | 1700 ~2500m | 约500户,1750人 | |
5 | 红旗村居民点(许村镇) | NW | 1400~2500m | 约500户,1750人 |
2、水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水环境保护目标为中堤河及其支流,保护级别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主要保护目标见表2-2。
表2-2 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 环境敏感对象名称 | 与厂界最近 | 规模 | 敏感点描述 | 保护 级别 | |
方位 | 距离 | |||||
1 | 中堤河 | E | 约10m | 宽约18m | 对废水比较敏感 | IV类 |
2 | 东堤河 | E | 约2.0km | 宽约25m | IV类 | |
3 | 钱塘江 | SE | 约2.2km | 宽约2000m | III类 |
3、声环境主要保护目标。保护目标为本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声环境质量,项目厂界四周的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水收集并经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间接排放标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并回用于生产,未回用部分废水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因此,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醋酸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要求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污水站构筑物加盖,污水站恶臭废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在此基础上,各类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针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一定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厂区绿化,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在此基础上,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或回收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生产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可实现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分类 | 工程措施名称 | 主要措施说明 | 治理 效果 |
废水 | 规范化治理设施 | 完善厂区排水管道,做好厂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现象。 | 达标 入网 |
废水处理设施 |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间接排放标准后,部分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并回用于生产,回用率50%以上,未回用部分废水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 | ||
其他 | 厂区、车间实行三级用水计量,厂区设总水表,各车间、设备设分水表,中水回用系统回用水管路设计量水表,重点用水设备实行了三级计量管理。 | ||
要求设置能容纳4h以上的废水量(586m3)的事故应急池,并配套相应应急管道、排污泵。目前利用调节池剩余容积(951m3)作为应急池,基本可满足要求。 | |||
对废水处理系统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整修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进行并达到设计处理效率。在废水处理发生意外故障时,应及时排除或停产检修,严禁废水超标排放。 | |||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产生废水的车间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 杜绝污染物进入地下水 | |
要求各种管道须地上铺设,且要求明管套明沟,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以尽量减少重点污染物防治区面积,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 |||
废气 | 醋酸废气 | 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印染车间内通风换气 | 达标排放 |
污水站恶臭 | 在污水站调节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上方加盖,并对恶臭气体进行集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建议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
食堂油烟废气 |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净化率达到75%以上。 | ||
噪声 | 合理布局 | 尽可能将各生产设备,尤其是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央,增加与厂房墙壁的距离,增加噪声在厂房内的衰减,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 | 厂界达标 |
技术防治 | 技术防治主要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两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从声源上降低噪声的措施有:在设备采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高噪声的风机、空压机等尽量集中布置在隔声间内,并在设备基础座减振,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风机进出口管路加装避振喉;对风机安装隔声罩或在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改进操作工艺,尽可能降低设备操作噪声。 | ||
管理措施 | 加强宣传,做到文明生产,禁止工作人员喧哗;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建议厂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工况,运输车辆经过周围噪声敏感区时,应该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异常噪声产生。 | ||
固废 | 一般固废 | 定点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或回收外卖综合利用。 | 资源化、无害化 |
危险废物 | 1、按照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好贮存场所“三防”措施; 2、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3、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按照《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现场踏勘和环境监测,本项目周边空气、声环境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水环境存在超标现象,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也符合海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国家、省的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的要求。通过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可以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根据预测结果,周边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等均能达标,附近水体水质能维持环境质量现状。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评审批原则和审批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以来电、来函、来人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建设单位: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之江路59号
联系人及电话:汪慧安 0573-87659909
环评单位:嘉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殳永强 13505730657
当地环保局:海宁市行政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目前本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对该公司的了解程度、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该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该项目的实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是否有利、对该项目实施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需要反映的其他事项。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建设单位将在建设项目所在地,通过张贴公示形式公开建设项目的环境信息,以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反映,也可向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咨询与反映。
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 11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