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1511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4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进入老年模式
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建设单位: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海宁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之江路59

5项目所属行业:C17纺织业

6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

7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土地,利用已建厂房染色车间,实施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拟新增108台高温高压染色机、4台常温染缸、19台低浴比成衣染色机、6台脱水机和1套中水回用设备,淘汰38台染色机和1台烘干机,形成年产纱线染色17000t、散纤染色2000t、服装染色100万件、高档面料染色2500t的生产能力,相比技改前新增了7000t纱线染色、2500t高档面料染色的生产能力,同时淘汰了100万件服装染色的产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对象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

特征

备注

1

杨家村

西北

约1700m

农居

约200户

2

井头埭

西北

约1900m

农居

约100户

3

夏家弄

西北

约2300m

农居

约150户

4

星星港湾花园

约2000m

住宅小区

约2000户

5

中堤河

北侧

临近

——

宽约2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应设置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要求企业在生化池、污泥浓缩池上方加盖,并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收集后采用次氯酸钠氧化+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小,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经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废气防治措施后,各类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另外,针对烘干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过现场踏看,最近敏感点距离项目较远,满足防护距离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选址地具备废水纳管条件,技改项目实施前企业废水均已纳入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改项目实施后企业废水产生总量约836154t/a(平均2531.4t/d),废水经提升改造后的5000t/d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进入原有中水回用设施回用于生产过程,回用率达50%以上,未回用部分废水纳入海宁市盐仓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技改后总的废水总量为411889.5t/a(平均1262t/d),满足扩建后污水站日处理5000t/d的能力;废水最终排放量约411889.5t/a,则经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为CODCr20.9t/aNH3-N2.09t/a,满足企业2018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许可,即CODCr36.08t/aNH3-N 3.608t/a

企业的废水无特殊的毒性污染物,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氨氮等,在确保废水达标入管网的情况下,该厂废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明显的影响。

若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等突发性事故,导致超标排放,由于废水水量不大,对整个污水处理工程而言,冲击强度不会很大,但对污水处理厂还是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在出现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采取相应的暂停生产等措施,不允许有直接排放或超标现象发生,杜绝事故性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行在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噪声经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技改项目新增设备均布置在室内,且位于整个企业中部,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厂区绿化,选择吸声能力及吸收废气能力强的树种。在上述的隔声措施下,企业的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企业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只要采取适当的固体废物贮存、处理与处置措施,并按本环评提出的要求加以完善后严格执行,可使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及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2   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类型

工程措施名称

技改项目主要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规范化治理设施

完善厂区排水管道,做好厂区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防止废水的跑冒滴漏现象。

纳管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的间接排放标准

废水处理设施和中水回用设施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设计处理水量为5000t/d。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另外部分废水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最低回用率为50%。

出水检测

①废水水量、pH值、CODCr等指标在线监控。

②配备实验室,加强废水处理站出水水质的检测。

其他

①全厂设置一个标准化排污口,设置标志牌,预留采样口,并设置在线监测系统;

②全厂设置三个雨水的标准化排放口,于排放口处设置闸阀,并设标志牌。

废气

废气处理措施

醋酸废气为无组织排放,需加强染色车间内的机械通风,加强车间内职工的劳动保护。

达标排放,减小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噪声

降噪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②对风机配置的电动机座减振,并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在水泵、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四周设置防震沟,并安装减振垫;空压机设置独立机房;风机安装隔声罩,并在其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各类泵可采用内涂吸声材料,外覆隔声材料方式处理,并视条件进行减振和隔声处理。

③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对其主要磨损部位及时添加润滑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通过生产车间的墙壁、房顶采用吸声材料及隔声结构,门窗采用隔声门窗来提高构筑物隔声量。

⑤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区内侧种植高大常绿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以最大限度地隔减噪声,建议围绕四厂界应种植一条防护绿化带。

⑥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厂界四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

危险废物

①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②废包装袋及内衬企业已委托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按照GB18599-2001的要求设置贮存场所,做好防雨、防渗、防措施,堆场设有导流沟,废水纳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安全化处置

一般固废

①边角料、次品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②污泥委托嘉兴新嘉爱斯热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地下水

防治措施

①车间与厂区地面采用水泥硬化,防止跑冒滴漏的废水渗入地下。

②污水管线采用防腐、防渗管材,防止废水渗漏进入地下水。

③原料储存区地面采用防渗处理,防止物料泄漏渗入地下。

④加强对原料贮存桶(罐)的管理,一旦发现有老化、破损现象须及时更换包装,防止发生泄漏进入地下水。

⑤固废全部贮存于室内,不得露天堆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

防止废水、固废淋(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风险防范措施

①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②清、污、雨水外排管道应设截止阀和水泵。

③应急池(与调节池共用,容积1830m3)。

④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等。

安全生产

三同时要求

项目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并应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原则

“三同时”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更新淘汰部分落后设备技改项目位于海宁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之江路59。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评审批原则、环评审批要求和其他审批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现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公众和有关单位征求如下事项: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目前本地区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518日~2018531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宁市农业对外综合开发区之江路59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0573-87659909     邮编:314400

环评单位: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六区浙工大校内         邮编:310012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571-88871501   电子邮箱:dingcs@163.com       

环评审批部门:海宁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571- 85085340     传真:0573-87289023/87289022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2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azut.cn/news/news.php?lang=cn&class2=99)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浙江映山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