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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1498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19 15:34
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访 问 量 :
建设单位: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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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2、建设单位: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海昌街道光耀村天子堰桥西侧。

5、项目建设规模:拟建设5台(其中1台备用)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4台B9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实现对外集中供热。其中一期工程建设3台(其中1台备用)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2台B9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设施。二期拟建设2台75t/h高温高压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2台B9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建成后全厂额定供热能力约200t/h。

项目建成后将关停钱江生化自备电厂和服务范围内的燃煤小锅炉。

6、工程占地及投资:项目占地约200亩,总投资为6亿元(其中一期4.5亿元,二期1.5亿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

要素

保护对象

方位

与敏感点最近距离(m)

厂界

干煤棚

烟囱

空气

海盐县

百步镇

横港村

冯家头

东北

1600

1685

1755

南王家浜

东北

1910

1995

2060

外浜头

东北

2075

2145

2240

施王埭

东北

1920

1980

2080

光寺圩

东北

1830

1975

1975

任家场

东北

2340

2445

2500

钱家门

东北

820

920

980

七房里

800

1050

1070

应郎桥

1900

2020

2050

桃北村

南汇老

1880

1900

2000

坟桥

西北

1250

1320

1445

硖经港

西北

1480

1585

1715

鹤塘桥

西北

730

835

960

桃园浜

西北

1750

1860

1985

得胜村

东北

2730

2920

2950

横港中心小学

东北

1820

1890

1990

百联村

新湖浜

东南

1810

2070

2090

蜡烛桥

1330

1550

1570

石上浜

东南

920

1230

1220

王墙里

东南

1600

1900

1910

陆汇郎

东南

1820

2140

2130

潜龙堰

东南

1750

2070

2060

沈家漾

东南

1640

1960

1950

农丰村

聚宝桥

东南

2030

2350

2330

卜家浜

东南

1840

2135

2110

仙坛庙

1880

2145

2110

海宁市

海昌街道

狮岭社区

西南

1550

1780

1870

星光村

1420

1650

1625

横山社区

西北

1545

1695

1785

长山村

1685

1950

1945

海宁市安宁学校

西南

850

1130

1120

厂界声环境

杭平申航道

紧邻

95

16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外排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等标准后纳入丁桥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锅炉烟气经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轮机组污染物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其中逃逸氨按《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0 号)中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其他辅助设施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标准中相应限值后排放。

经预测分析,本项目各类废气正常排放时,最大落地点浓度均能达到其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各敏感点废气预测浓度均可达相应居住区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同时,本项目实施后将关停服务范围内现有燃煤小锅炉,届时区域内各敏感点受SO2、NO2、PM10等污染物影响的程度将有所降低。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酸碱等化学品泄漏,以及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经预测分析,项目发生事故时对周边敏感点存在一定影响,但此类事故的概率较低,企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合理的应急预案,一方面减少物料泄漏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把事故的影响程度控制在最低水平,则项目的事故风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反渗透浓水排入锅炉排污降温池,与锅炉定排水、湿电除尘系统排水一并用于煤/灰/渣场等增湿降尘和脱硫设施用水,少量无法回用的纳管排放;输煤栈桥冲洗废水等经沉淀后循环利用;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煤场增湿;化水站产生的超滤反冲水返回净水站清水池;酸碱废水中和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机力冷却塔排水为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锅炉燃煤烟气拟采用高效除尘+湿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进行处理,尾气经120m排气筒排放。针对煤炭装卸粉、道路运输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输煤皮带及碎煤机房、煤转运站、灰渣库和石灰粉库产生的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对主要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另外,加强管理,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定时在昼间进行放空作业,控制并减少事故性突发冲管事件。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化学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符合海宁市总体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以及海宁市集中供热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并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

因此,在保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加强对“三废”的治理,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执行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则本项目的实施从环保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期限和反馈途径

征求意见的对象及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等。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10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意见。

注:反馈意见时,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73-87076251

Emailzhp763@163.com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6819137

Email: hp201512@sina.com

环保部门:

海宁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573-87289023

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编:314400

浙江省环保厅        联系电话:0571-28869067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306                邮编:310012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hzlqhj.net/)公开。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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