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致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新能源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2#厂房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空产业园A02厂房15000平米,新购置高速冲床、纵剪机、开平机、3D折弯机、自动电镀生产线、分切自动线、激光自动线、组装自动线、喷塑固化线、注塑设备、检测自动线等高性能生产设备,配套纯水机、空压机、空气能热泵、冷水机、冷却水系统、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及其他附属设备等,形成年产30000吨新能源汽车电子连接器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包括精密电子连接器件、汽车电池连接器件、汽车电子连接器件、航空电子连接器件。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详见表1。 表1 项目所在区域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估算结果,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能够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的条件,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水环境影响 (1)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B。本项目废水经新建预处理设施和园区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不会对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的运行造成影响。 (2)地下水 根据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不会有污水的泄漏情况发生,也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非正常条件下,在水动力的作用下,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污染物浓度随着距离的变化梯度逐渐减小,可见污染物在项目所在区域移动速率缓慢,运移距离短。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业切实落实好建设项目的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设施工作,同时做好厂内污水处理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加强固废堆场和表面处理区的地面防渗工作,在此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设备为各生产设备、空压机、引风机、水泵、输送泵等,通过对各设备采取源头控制、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噪声污染减缓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影响 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针对产生的固废设置了规范的暂存设施,废槽渣、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外售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实现固废的妥善处置;此外,本报告提出了固废台账管理、电子转移联单和“浙固码”的管理要求。综上,本项目固废从暂存、处置和日常管理均采取了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可实现全流程管理和监控,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影响 企业应切实落实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危化品和固废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加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影响 企业应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各类风险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及时更新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照相应要求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在此基础上,本次环评认为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汇总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为年产30000吨新能源汽车电子连接器技改项目,项目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项目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解决,项目符合所在地“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其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企业已经在环评编制过程中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项目风险防范措施符合相应的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评报告书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报告书查阅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自公示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对公众意见进行整理、归纳和分析,并将公众意见留存备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致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经济开发区航空产业园2#厂房 联 系 人: 顾总 联系电话: 0573-87096909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 联 系 人:房工 联系电话:0571-87983192 3、环评审批单位 管理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通讯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573-87288471;0573-87287393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在报送受理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zjshjkj.com/)进行全文公开。
浙江致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3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