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宁市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纳入海宁市2025年度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292231(市农业农村局) 87292020(市财政局) 80782719(纪检组)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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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宁市农业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海农发[2023]31号)等文件规定,经项目主体申报、镇级初审、条线复审,并经局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现将拟纳入海宁市2025年度农业补助项目储备库管理的项目(第二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从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87292231(市农业农村局) 87292020(市财政局) 80782719(纪检组) 附件: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