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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7/2025-90823 发文机关:海宁市水利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3-04 10:30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所属栏目:计划总结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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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水利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

2024年,海宁市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水利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水利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坚持党建赋能,推动法治建设。局党组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局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通过党组会议等形式传达上级精神,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提升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依法行政,促进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集体决策制度。全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19次,讨论议题160项,研究部署重大决策事项。实施2024年度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编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依法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合法性审查和社会风险稳定性评估等程序,由局班子会议集体决策通过,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重视法律顾问职能。聘请法律顾问1名,讲授法律法规知识,参与全局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等事项,使法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积极答复群众关心关怀的问题,全年处理信访问题和基层治理问题共48件,按时办结率100%,信访形势总体平稳。

(三)坚持以学增效,夯实法治基础。严格落实党组班子学法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法律法规8次,组织公务员参与网上学法考试,合格率100%。运用“周一夜学”、“学习强国APP”等载体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新增行政执法资格证13张。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审查,规范信息公开。做好法治审查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全年共制发“海水利”文件75件,未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未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文件。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纠错、败诉案件。

(二)落实普法责任,加强宣传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开展系列普法工作,完成节水进企业和社区(乡村)10个、进机关1次、进学校2所;依托海宁市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常态化节水宣传800余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法律科普信息40余篇。

(三)维护水事秩序,提高监管效能。深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与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现场检查,真正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落实水利监督管理服务,开展水土流失现场检查32次、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检查99次、各类涉水抽查检查90次、“清四乱”检查81次,问题整改完成率100%,行政检查事项100%全覆盖。建立水旱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成功抵御强降雨和台风“贝碧嘉”、“普拉桑”、“康妮”袭击,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全面开展水利工程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备案)事项246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年未涉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水利民生。一是加强法治保障。印发《取水工程物业化管理规范》,明确取水工程范围、物业化管理总体要求等,保障供水安全。按照《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对重点用水企业开展节水诊断,将节水指标纳入镇(街道)考核,督促属地落实节水责任,加强总量和效率“双控”管理。研究出台《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海宁市水域指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着力破解水域占补平衡难题。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深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评估工作,全面推进水资源费在线征缴,完成全市100余家取水户业务培训,打通系统平台、银行配置渠道,于5月全面实行在线征缴。落实水资源费征收、减征工作,共减免政策优惠86万元。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理水土保持审批(备案)手续112件。三是加强审批改革。创新服务机制,建立涉水项目动态服务清单,精准解决企业涉水“堵点”,加快项目进度。深化“多评合一”涉水审批改革,为企业减免评估事项105起,节省报告编制费用约260万元,各类申报材料减少约60%。

(五)推进改革攻坚,提升试点成效。一是推进部级改革试点。在上塘河灌区形成海宁市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出台基金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实现灌区“水利+保险”的6个乡镇框架协议全覆盖,建立健全灌区管护体系,印发《海宁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数字孪生完成全部流量监测设施建设,智慧灌区运行系统迭代升级完成并上线运行,水旱灾害防御模型投入水利实战应用。二是推进省级试点工作。深化浙江省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工作,完成袁花生态清洁小流域长啸区块、神仙湖区块价值核算,形成《海宁市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期报告》。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市水利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队伍不够强大,以局内水利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尚未配备专业的法治指导人员,法治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水利设施运管保障不够有力。桥梁维护、绿化养护、泵站运维等信访问题仍存在,资金保障不够扎实,接受外部监督不够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不够有力,水利监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市水利局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制定年度普法责任分解,认真履行水利部门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一)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融合。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水利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创新普法内容,丰富普法形式,加大群众性普法活动的力度和广度,通过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的浓厚氛围。

(二)法治人才与团队建设相融合。持续加强水利人才和法治人才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和发展优秀的法治队伍和基层服务队伍,激发团队创新创造活力,打造一支“留在群众身边”的法治力量。

(三)法治责任与水利监管相融合。重新梳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督促落实各项水利职责,凝聚工作合力。集中各项资源和监督力量,克服要素保障难题,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难题,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确保水利设施养护到位,相关问题大幅减少。



                                                                                                         海宁市水利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