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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08/2025-92939 发文机关:市公安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14 15:30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科室:公共关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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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误事,近期海宁此类警情多发!

朋友相会,难免小酌几杯,美酒虽好,若是饮酒时不加以控制,出现“酒后失态”、“酒后闹事”甚至因为醉酒做出违法行为,可就得不偿失了。

3月6日晚上8点多,海昌街道一名水果店老板报警称,有人喝酒闹事。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发现闹事人员吴某一身酒气,对店员进行拉扯,并在水果店内打砸闹事,民警随即将吴某带回所内醒酒,酒醒后吴某却表示对自己做过的事毫无印象,可他醉酒后对水果店员踢踹、拉扯头发,对店内水果随意破坏的行为已经违法,最终,吴某因寻衅滋事,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3月12日晚,一直在海宁工作的温某到老乡家喝酒、吃夜宵,一直喝到了天亮才准备回家,抱着侥幸心理的他发动了汽车,结果却因为酒劲上头,方向没把住发生了车祸。经检测,温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最终温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海宁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气温逐渐升高,各种聚餐、聚会活动也逐渐频繁。3月以来,海宁警方已经接到200余起因为喝醉酒引发的警情。在此,警方提醒广大朋友们,美酒虽好,亦需把握分寸,朋友间喝酒不要劝酒、灌酒,朋友喝多了,喝醉了,也记得多加照顾,方便的话帮他打个车送他回家,为了自身,也为了他人的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