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意见》(海农办发〔2024〕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5]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现代“新农人”培育学用贯通工作 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及农业专业技能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海农素质办〔2025〕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省级资金使用进度,结合培训办班实际情况,拟拨付2025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第一批补助资金42万元(省级资金)及2025年浙江现代“新农人”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41.72万元(省级资金),详见附件。现将2025年度海宁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第一批补助资金及2025年浙江现代“新农人”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20日——5月26日。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7635703(科教科)、87288033(纪检组)。 附件:1. 2025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第一批补助资金清单 2. 2025年浙江现代“新农人”培育学用贯通试点项目第一批补助资金清单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