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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5-93083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3-30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发〔2025〕12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5-05-21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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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村民建房相关条线,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2025年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宁市财政局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3月31日

2025年度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2025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优化村庄规划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功能,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深化开展“千万工程”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工作,以满足村民建房需求、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合法居住权益、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总体目标,通过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这一民生实事项目,调优村庄规划布局,挖掘新增宅基地潜力,保障村民建房需求。同步完善保留点及拓展点通组道路、文体设施、路灯亮化等农村基础设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目标

(一)优化全市村庄用地规划布局。按照“总量增一点、保留点加一点、撤并点减一点”原则,优化调整全市农村村庄布点,新增新社区点(“X”点)10个以上,新增保留点(“Y”点)40个以上,村民宅基地总规模增加5300亩(其中2025-2035年“1+X”点增加宅基地1000亩,保留点增加宅基地4300亩),将村民建房保障率提高到61%。通过增加或扩大保留点,提升空间保障率,保障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编制“一点一策”深挖宅基地空间。对建房供给矛盾突出的保留点及保留拓展点,因地制宜编制不少于50份“一点一策”平面布置方案,挖掘村庄内部空间资源潜力,规划新增宅基地个数不少于1000个,面积不少于1000亩,确保村民建房有序建设。

(三)保障村民刚需建房需求。通过规划调整增扩保留点解决一批、在集聚点优先安排一批、撤并点内因地制宜逐步安排到“1+X”集聚点的方法,推动农村村民刚需建房落实落地,对已排摸的危房户、子女结婚分立户等1830户(其中保留点467户)刚需建房户要在2025年底前分批解决,优先保障村民刚需建房需求。

(四)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村庄布局优化、设施功能完善,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开展保留点内村民公共活动场所改造、村庄管线整治、人居环境改造、文体设施建设、沟渠管网改造、节点路灯亮化、停车场和绿化增设等项目5个以上、通组道路改造提升不少于50公里,总投资不少于4500万元,全方位提升农村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三、实施计划

(一)调查摸底,评审立项(2025年3月底前)。一是全面调查摸底。完成2025年度农村村民刚需建房保障计划安排和新增1+X点用地清单,全面查清全市农村刚需建房和公共基础设施改造需求,排摸可供用地和可盘活利用资源,启动保留点及保留拓展点“一点一策”编制平面布置方案工作,实现需求和供给两端发力。二是开展项目初审。2025年1月底前完成保留点及近期不撤并村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申报,组建项目库,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对入库项目开展初审和现场踏勘,2月底前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项目规模和资金预算。三是出台实施方案。确定2025年度规划调优清单、新增宅基地清单、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清单、保留点内部规划设计清单和村民刚需建房年度工作任务清单,3月底前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资金安排,细化项目指引和实现路径。

(二)全面启动,推进建设(2025年6月底前)。一是完成村庄平面布置方案。统筹考虑保留点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整治、风貌管控等要求,5月底前完成不少于50个村庄“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明确宅基地的位置和用地规模、路网结构、公共服务配套等区位布置,深挖村庄内部空间资源潜力,规划新增宅基地个数不少于1000个,面积不少于1000亩,确保村民建房有序开展。二是召开项目部署培训会。召开市镇村三级工作部署会议,就项目的资金管理、用地审批、建设质量标准以及验收方案开展专业性、系统化、全流程的指导培训,明确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开工报建和动态监测。建立市镇村三级工作联络制度,开展“周监测、月调度、季通报”,根据项目招投标、开工建设和质量检测等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基础设施类项目进度,按照核查情况及时第一批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三)检查指导,严把质量(2025年9月底前)。一是加强规划落地和保障刚需建房。落实规划调优成果,有序开展建房审批,强化刚需户建房保障和监督监管。对去年排摸的1830户(其中保留点467户)刚需建房户做到“申请优先受理、地基优先安排、政策优先享受、问题优先协调”,形成精准可靠的“一户一档”,严格落实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按月跟踪刚需建房户安置区块、保障面积和地基平整等建设进度,落实建房全过程监管制度。二是项目中期体检和现场督查。由市镇两级对所有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已选址开工的村民建房严格落实“五公开、四到场、一监督”,重点检查施工规范性、建设合理性及项目变更情况,及时解决管线迁移、交安设施布设等问题,实现现场指导100%全覆盖。三是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评估。通组道路对标等级道路,引入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涉及中间交验环节时对路面结构层厚度、路面宽度、砼强度等主要质量指标开展检测,加大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原则上要求9月底前完成1830户刚需建房户审批任务和基础设施改造施工任务,12月底前完成1830户刚需建房户保障工作,确保刚需户有地可建、村庄风貌有效提升。

(四)竣工验收,完善管理(2025年12月底前)。一是组织联合验收。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已交(竣)工项目及农房分批进行现场审核验收,确保符合规范。二是做好资产结转。督促村(社区)做好基础设施等资产结转工作,形成村级集体资产并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管护工作,保证民生实事项目正常运转,发挥长期效益。三是总结评估项目实效。全面评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实施效果,完成刚需建房户保障安置情况跟踪回访,通过现场会、观摩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优化完善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是促进城乡融合的重要举措,更是保障民生安全的实事工程。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配套政策,落实责任措施。二是明晰分工。明确“农业管牵头协调、资规管规划布局、住建管住房建设、财政管资金监督、交通管质量检测”的多部门联合机制,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健全村民宅基地用地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加强农村建房保障和基础设施改造的指导督促工作,形成“部门联动、整体发力”的工作格局。各镇(街道)应根据本方案和自身实际,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建设标准。一是强化市镇村三级责任。市级部门及时修订建房政策,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和检测办法,细化各项措施,统筹协调,强化监管;各镇(街道)做好“一点一策”方案编制指导、宅基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审核、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配套资金拨付等环节的工作;村(社区)书记作为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抓、全程抓、深入抓,对项目总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负责。二是严格建设标准。所有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政办发〔2020〕9号)、《海宁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财政〔2020〕29号)等相关文件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不得随意变更;村民建房需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镇级审批、部门备案”的分级模式严格管理,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保持传统自然村落和特色村落的风貌特征。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行效能。一是建立专班例会制度。市、镇两级分别结合农村村民建房工作专班开展专班实体化运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汇报,研究解决跨部门、跨层级的难点问题,针对宅基地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进度等关键环节开展集中研判,确保问题“不过夜、不积压”。二是实行月度调度机制。建立“红黄绿”三色预警机制,市级部门每月5日汇总各镇(街道)宅基地审批率、项目开工率等核心指标完成情况,对连续两月亮黄灯的镇(街道)开展提醒,对亮红灯的镇(街道)进行专项督办。三是健全项目督查机制。会同人大监督小组,共同组建由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众管众督群,开展现场巡查、线上交办,重点督查建房审批流程合规性、工程质量达标率、风貌管控落实情况等。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按期完成。一是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土地整治项目获取的增减挂钩和复垦指标,统筹用好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加大财政支持,把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放在优先位置,从源头上加大保障刚需建房户用地空间、资金力度。二是把握时间节点和规划执行。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要提前科学规划,优化建设周期,对标对表、倒排工期,坚持“早完工早受益”,尽快建成交付使用。建立“联审联办”工作机制,落实专人专窗做好村民建房审批“一件事”办理工作,实行“一次受理、同步审批、一窗出件”,对符合条件的刚需户全面保障,对近期急需解决的在2025年底前优先保障,在提升村庄规划的同时解决建房难问题,保障村民居住权利。

(五)打造典型样本,做好宣传总结。一是加强督查。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是解民忧、暖民心的大工程,在项目推进中切实聚焦实际问题抓落实,以代表监督会和集中督查会等方式,吸纳落实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抓好业务监督、技术监督和廉政监督,确保成果丰硕、群众满意;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镇(街道)要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导向作用,及时做好村民建房政策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呼声,通过“面对面”与农户沟通交流了解在户人口、居住现状、建房需求和存在困难,在村庄规划、宅基地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等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农村居民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宣传创新做法、优秀典型。

附件:1.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月度计划表

2.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任务清单(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五项任务汇总清单、规划调优清单、保留点内部规划设计清单、规划新增宅基地清单、基础设施改造清单、村民刚需建房年度工作任务清单)

3.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责任清单

4.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时限清单

5.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提升项目资金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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