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4 年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和应用奖励项目清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4〕300 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映,联系电话:0573-87288734。
附件:2024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2024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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