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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3605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3 11:22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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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决定时间

原文链接

1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宁国芯科技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98号

2025年6月11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98号海宁国芯科技有限公司海宁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查意见20250611.pdf

2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宁经开区宏创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99号

2025年6月11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99号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宁经开区宏创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查意见20250606.pdf

3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亚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亿片功率器件封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00号

2025年6月12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00号浙江亚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亿片功率器件封测技改项目环评审查意见20250612.pdf

4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贝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新增35万平方米新型围护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嘉环海建〔2025〕101号

2025年6月13日

见附件嘉环海建〔2025〕101号  贝鑫35万审查意见.pdf

公告期为2025613—2025624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环评批复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