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与受让人海宁国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304812024A21016)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工业项目:2024一14号),宗地坐落于硖川路南侧、524国道西侧,出让面积2098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政函〔2025〕97号批准,解除同该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为:3304812024A21016)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工业项目:2024一14号),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注销相关供地批准文件。
特此公示。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