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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3721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16 09:09
所属栏目:环境保护 访 问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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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浙江名扬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210吨速冻调制食品及面食类食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浙江名扬轩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210吨速冻调制食品及面食类食品建设项目

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依江路10

浙江名扬轩食品有限公司

利用现有空余用地,原有建筑面积11905.95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226.55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4132.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668.9平方米),购置锯骨机、滚揉机等设备,形成年产4210吨速冻调制食品及面食类食品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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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 废气:加强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加强物料、渣土、垃圾等纵向输送作业的防尘措施;施工单位应注意车辆保养,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已有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固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并尽可能地回收再利用,废油、涂料桶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样式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合挖出的表土,应在施工区域附近选择地形平坦的地点集中堆置,将来可用于绿化和地表恢复。 运营期: 废气:生产过程及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采用酸喷淋加碱喷淋措施处理后后高空排放;投料粉尘经无尘投料站自带设备收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等;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暂存期间,企业在厂区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另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617日至2025623日。  

公示时间:2025616

联系电话:0573-87289193  传真:0573-87289193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