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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001008004003014/2025-93360 发文机关: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03 15:00
责任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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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赔付到位

日前,浙江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投保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过损失核定,获赔付41723元。这也是嘉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的首例。

时间倒回去年9月,该企业员工在运送助剂时不慎将助剂桶打翻,助剂流至地面。事发后企业员工在对地面冲洗的过程中处置不善,导致部分清洗废水进入厂区雨水管道,最终排至企业西侧河道。事故造成约500米的河道污染,后经专家鉴定评估,造成76632.5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额。

该企业投保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该事故属于其中附加险——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企业第一时间联系保险机构,最终于今年5月获赔。

据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旨在通过引进第三方保险机构,开展企业环境风险评估以及事后保险理赔服务流程,通过市场化的手段,为企业减轻环境损害风险赔偿责任,提供生态环境风险保障。

这一保险赔付,对我市今后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开展以及环境污染责任险的推广具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海宁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构建一个企业、保险公司以及政府机构三方共同参与的良性循环的环保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