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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05 16:2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号:[ ]


一、制定背景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浙江省谋划“大湾区”“大花园”战略。海宁位于杭州都市区核心区内,杭州湾北侧,境内生态资源丰富,是长三角城市群中的重要节点。应抓住建设契机,全面融入区域发展格局,深度融入钱塘江走廊,推动美丽城市、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田园交相辉映,融杭接沪,建设具有诗画江南韵味的“田园硖川、潮韵城乡”,打造杭州东部生态休闲大景区、后花园。

2022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中多次提到要完善“城市公园体系规划建设”,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将“编制并有效实施公园体系规划”作为条件纳入到申报与复查考核工作中去。同年,省住建厅《浙江省城市园林绿化专项体检导则(试行)》,将编制公园体系规划作为体检综合评价内容之一。我市《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海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已经批复,作为专项规划的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也迫在眉睫,公园体系规划的编制工作列入海宁市住建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目标: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形成“山水景、江南韵、公园城”的海宁城市公园愿景,实现城市公园“类型多样、布局均衡、功能丰富、特色彰显”的目标。

(二)规划范围:与《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范围保持一致,包括硖石街道、海洲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马桥街道等四个街道及斜桥镇、丁桥镇的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25.83平方公里。

(三)规划期限:近期2024-2027年,远期至2035年。

(四)主要内容:本规划共十大章,分别从规划总则、中心城区公园现状概况、规划目标与总体思路、公园体系规划、公园高质量发展策略、特色风貌规划、配套技术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建设实施与管理、规划实施保障十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本次规划编制的各项内容及要求,主要有以下内容:

1.规划总则。从规划背景、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对象、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几个方面阐述了本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了规划范围与与《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保持一致,总面积125.83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4至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为2023年,近期至2027年,远期至2035年。对五大类公园以“生态优先、统筹谋划、以人为本、增存并举”为原则,以生态学原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加强城市公园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因地制宜、弹性灵活地构筑布局合理、层次丰富、生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公园体系。

2.中心城区公园现状概况。通过调查分析现状公园规模与分布情况,梳理公园需求、可达性及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得出调查评估结论、总结出中心城区现状公园绿地存在有四大主要问题。

3.规划目标与总体思路。通过与相关规划衔接,制定了坚持“可进入、可参与”理念,构建级配完备、类型多样、布局均衡、功能丰富、特色彰显、管理有力的海宁市公园体系。突出海宁“长三角品质潮城”特色,依托中心城区两山夹一水的生态资源,打造一个山水景,江南韵,公园城的海宁城市公园形象的规划总目标。确定规划指标、制定规划策略、建立技术路线。

4.公园体系规划。根据生态优先和底线管控的原则,立足海宁市自然本底要素条件,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及市委市政府“两轴两圈层”发展战略,形成“三心绿环,水脉绮城”的城市公园体系规划结构。到2035年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1302.86公顷,其中综合公园10个,面积281.65公顷;专类公园9个,面积152.21公顷;社区公园59个,面积98.73公顷;游园770.27公顷,及3个郊野公园,面积221.03公顷,公园总面积1523.89公顷。至2035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9.42平方米/人,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8.85%。对各类公园建设进行规划指引,布局慢行廊道,串联全域公园,打造主题游径,设置开放空间。

5.公园高质量发展策略。提出从加强城园融合、提升生态功能、丰富游憩服务、坚持开放共享、彰显城市特质五大方面,通过营造“公园+场景”、经营性设施建设引导、打造有机融合的公园群、塑造舒适宜居的公园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美丽花园、建设无边界公园、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减排固碳提高安全韧性、合理配置公园植物提升自然趣味、营造亲自然体验强化自然教育、营造全民友好的空间场所、提供更多人性化服务、策划丰富多元的文化活动、建设多元化公园空间、加强全天开放公园建设、提升公园质量、建设特色主题公园、建设高品质示范公园等18项举措引领公园高质量发展。

6.特色风貌规划。通过对海宁市中心城区风貌特色的分析,以构筑蓝绿共生网络、打造多元文化场景、建设绿色低碳公园为理念,从“点、线、面”不同的景观层次入手,充分发挥海宁“山-水-城”相融的空间格局优势,以公园为载体,串联山体、水系等自然资源和古城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国际潮城·诗韵硖川”的城市名片。

7.配套技术规划。配套制定树种规划,丰富公园景观主题,引导建设春夏秋冬四时景观主题公园27个。制定防灾避险公园规划,完善公园功能,建立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的避灾绿地体系,规划布局21个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其中中期避险公园2个,短期避险公园 5个,紧急避险公园 3 个,另加所有社区公园。明确防灾避险公园设计要素。

8.近期建设规划。制定近期规划目标,提出建设策略,选取建设思路与依据,确定近期建设计划,划定近期公园建设红线图。

9.建设实施与管理。从健全公园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公园用地管理,强化公园规划建设技术支撑等方面提出公园实施与管理的可行性方法,探索创新性措施。

10.规划实施保障。从加强组织保障、完善制度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创新技术标准、创新实施机制、加强成交宣传等六方面提出了实施建议。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4)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6.《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4.9)

7.《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

8.《城市公园管理办法》(2024.12)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19号)

10.《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

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号)

12.《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14.《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 50563-2010)

15.《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1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17)

17.《绿道规划设计导则》(住建部-2016)

18.《海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9.《海宁市国街道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海宁市中心城区-丁桥斜桥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1.《海宁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21-2035)》

22.《海宁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23.《海宁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

24.《海宁市环境功能区划》

25.《海宁市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实施方案(2024-2027)》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1.解读机关: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解读人:朱敏

3.联系电话:0573-87001862

政策原文: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海宁市中心城区公园体系规划(2024-2035)》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