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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001008004003018/2025-93419 发文机关: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5-20
所属栏目: 部门及镇、街道文件 发文字号: 海农发〔2025〕22号
访 问 量 : 发布时间: 2025-06-0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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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宁市农业生态环境“新三样”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农村条线,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海宁市农业生态环境“新三样”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宁市农业农村局               海宁市公安局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2025年5月20日

海宁市农业生态环境“新三样”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为巩固福寿螺、非法捕捞、加拿大一枝黄花专项整治攻坚月和冬季灭螺行动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海宁实际,特制定“福寿螺、非法捕捞、加拿大一枝黄花”(以下简称“新三样”)治理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省、市、县工作防控相关要求,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源头防控、综合治理工作原则,构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根据繁殖动态、季节发生特点持续发力,河道两岸每公里福寿螺(卵块)发生密度、封闭水域及农田每亩福寿螺(卵块)发生密度均下降20%,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探索生物治理有效模式;全市打击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数不少于200起(详见附件1),行刑衔接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打击电捕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力争实现生态赔偿案件零的突破;摸清加拿大一枝黄花分布范围,对发现的发生区域,防控率达到80%以上。

──到2026年底:重点水域治理成效进一步提升,防治策略进一步优化,河道两岸每公里福寿螺(卵块)发生密度、封闭水域及农田每亩福寿螺(卵块)发生密度较上一年均下降30%,减少对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的危害;持续抓好打击电捕鱼工作,全市非法捕捞案件发生率逐步下降,群众感知度逐步上升;巩固加拿大一枝黄花前期清除成果,强化综合防治,对发现的发生区域,防控率达到85%以上。

──到2027年底:形成科学长效治理机制,推广治螺好模式,确保福寿螺密度长期稳定在低水平;案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群众感知度进一步上升,打击非法捕捞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力争非法捕捞网具动态清零,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开展监测与清除工作,对新发现的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率达到90%,基本消除其危害,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三、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新三样”治理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指导,负责指导和监督农田区域的福寿螺治理工作;开展河道日常巡查,打击非法捕捞、河道清网等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农田、闲置耕地内加拿大一枝黄花治理工作。

市公安局参与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行动,查办严重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铁路派出所负责铁路辖区内加拿大一枝黄花治理和监督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国资平台公司所管土地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做好“新三样”治理工作财政资金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林地、苗圃等区域内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公园内水域福寿螺治理和监督工作;所管园林绿化区域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除县道(含)以上普通公路桥梁上架设的捕捞设施;负责县道(含)以上普通公路两侧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治理和监督工作,负责乡道、村道两侧的监督工作;对封闭的高速公路内无法清理路段内的加拿大一枝黄花做好向上协调沟通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探索农田灌溉进水口设置拦截网;负责对河道巡查中发现的沿岸捕捞设施及构筑物等情况,反馈属地处理;负责河道两侧加拿大一枝黄花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电鱼、毒鱼、炸鱼器具的黑窝点、黑作坊。

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做好保洁范围内河道的福寿螺治理工作,协助执法人员清除保洁河道水域内的非法捕捞网具。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水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非法捕捞引起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市级各大国资平台公司负责做好所管辖区域内“新三样”工作的治理和监督工作。

各镇(街道)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四、工作方法

(一)福寿螺防控工作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福寿螺生活习性和生长规律,以农田、河岸为重点区域,采取“防除并举、综合防治”的策略,在繁殖高峰期(4-6月和8-10月)、每年冬季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其他时间开展常态化防控。

1.针对农田发生区域

在农田灌溉时严格把好进排水关,采取设置拦截网等措施,避免因灌溉导致外河中的福寿螺进入农田。5-6月水稻田秧苗期,可探索使用稻田养鸭、稻田养鳖等生物防治方式;也可采用插杆诱螺产卵方式人工摘除;对于福寿螺危害等级大于3级的农田应及时进行化学防治。具体方法参照《福寿螺防控技术指导意见》(详见附件2)。

2.针对河道发生区域

结合日常河道保洁工作内容,参照市区治理模式聘请第三方防控,或组建专业防控队伍,开展人工铲卵拾螺,及时清除岸边螺卵;对于福寿螺卵块泛滥的河道、池塘,积极探索生物防控措施,开展“以鸭治螺”和“池塘养鸭”试点项目。在开放水域,通过流动放养鸭群的方式,充分发挥鸭子喜食福寿螺的特性,对福寿螺进行有效治理。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水质不受鸭群放养的影响,实现生态治理与水质保护的双赢;结合增殖放流,增放较大青鱼等食螺鱼种;湿地、公园等防控措施参考河道治理。

3.针对福寿螺越冬区域

结合冬季水利建设、环境整治和高标准农田沟渠维护等工作,持续推进冬季灭螺行动,重点清理沟渠内的淤泥和杂草,优化鱼种增殖放流区域,完善拓展稻鸭共生试点,发挥保洁公司的专业作用,改进清理方法,有季节性、针对性开展河道清螺,破坏福寿螺越冬场所,减少产卵寄主,降低越冬螺的成活率和冬后的残螺量。

此外,市农业农村局每年根据季节特性定期发布福寿螺防控工作技术指导手册,跟踪新技术、新方法,对治螺措施进行补充更新,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新发布的技术指导手册为准。

(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

1.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1)细抓常见问题。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常态化巡查,依托“三级监管网络”、“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慧眼治渔”、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等平台的信息反馈,及时掌握辖区动态,抓实抓细对涉渔“三无”船舶和无证捕捞等常见非法捕捞行为的整治;(2)狠抓重点环节。各镇(街道)要对电捕鱼等恶劣捕捞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建立24小时处置机制,一旦接到线索举报,即刻出动执法,提升执法效率;要加大处罚力度,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刑的案件应移必移,同时可以要求生态损害赔偿,提升违法成本;对禁渔区(期)等重点水域(时段),要增加监管力量投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尤其是在夜间和传统捕捞旺季,开展不定期突击检查,进一步挤压非法捕捞生存空间。(3)紧抓执法协作。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互通信息,齐抓共管形成打击合力;要加强对农贸市场、涉渔餐馆等场所的检查,以售卖野生河鲜、江鲜的主体为重点,追溯渔获物的来源,对违法违规主体依法严肃处理;要强化行刑衔接,对在禁渔区(期)内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进行捕捞、非法捕捞的水产品或者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鳗苗)价值达到刑事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开展河道清网行动。(1)抓好集中清网行动(4月-5月)。4-5月气温回暖,为鱼类主要繁殖期,是保护渔业资源的重要时间节点。各镇(街道)与有关部门要在3-4月开展一次集中清网行动,全面清除所辖水域内的非法捕捞网具及设施,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为鱼类繁殖保驾护航;(2)落实日常管理(全年)。各镇(街道)与有关部门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把河道清网工作融入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中,切实巩固好集中清网行动成果,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3.探索长效管理机制。(1)普法宣传常态化。各镇(街道)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渔业相关法律、禁渔区(期)规定、非法捕捞危害等,对重点村(社区)、重点人员开展走村入户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养;要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强化以案释法,营造禁捕氛围。(2)机制建立更优化。各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公众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举报,配套市级电捕奖励办法建立属地电捕举报奖励机制,激发公众参与打击非法捕捞的积极性;引导和邀请社会志愿团体和公益组织参与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河道清网、水域巡查等活动,扩充力量,提升整治效果。

(三)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控工作

1.综合治理。积极倡导复耕复种,对抛荒地、可开垦旱地、征而未用地等发生区域,积极组织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切实做到能种尽种、应种尽种,同时分类施策,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创造条件进行季节性多样化的复耕复种。公路铁路两侧、沟渠河道两侧、休闲地及其它非耕地等实行加拿大一枝黄花动态清零。企业厂区、居民小区等地零星发生时,属地政府要及时掌握情况,指导企业和物业主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拔除。

2.化学防除。不能复耕复种的区域,开展以施用农药为主的化学防除。可组建或聘请专业防除队伍,集中时间开展统一防治,确保防控质量。春季化学防除宜早不宜迟,抓住苗期关键(3-5月),用药时要求水量充足,喷雾均匀到位,同时要加强管理,注意农林植物安全。除草剂可选用草甘膦铵盐可溶粒剂或草甘膦可溶粉剂+有机硅助剂。对防治不到位、效果差的,要及时进行补治。

3.物理防除。对零星发生区域或不宜直接化学防除的地块,采取人工或机械铲除方式清除。春季以拔、挖为主,清除时特别要注意对加拿大一枝黄花地下根茎的清除,以免地下部分重新萌发扩散。秋季要抢在加拿大一枝黄花现蕾开花前(9-10月),结合保洁、绿化养护工作,割除地上部分,并通过垃圾清运等途径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让种子落地扩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架构

市农业农村局将“新三样”治理工作纳入海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市级其他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做到齐抓共管。各镇(街道)作为辖区管理主体,要加强对“新三样”治理工作的整治力度,对照市级职责分工和架构组织开展工作,组建专业治理队伍,用好农村“四位一体”长效保洁、人居环境等队伍力量结合推进“新三样”治理工作,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强化属地统抓统管作用发挥,安排资金用于“新三样”治理工作。

(二)健全发现机制、落实常态长效

组建“新三样”治理工作指导组,每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分组开展指导工作,邀请市人大代表随行监督,现场查看“新三样”发生情况,通过走村入户了解“新三样”治理工作的开展、宣传情况,每半年实现全市镇(街道)全覆盖,发现的问题反馈相关镇(街道)、单位整改。要强化总结提炼,做好信息报送和经验整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效明显的防治措施和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于每月25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海宁市“新三样”治理工作情况月报表》(详见附件3)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钱丽英,联系电话:1*******6,330696)。

(三)浓厚共治氛围、鼓励全民参与

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强化对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的识别防控和非法捕捞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社会力量的防治意识与参与意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市民监督团开展监督指导,引导社会大众共同参与、积极监督相关工作。要创新激励措施,通过公益服务“积分制”管理等措施,倡议村(居)民、志愿者等群体参与,提升全民参与积极性,提高群防群治水平。

附件:1.海宁市“新三样”治理工作长效指导细则

2.福寿螺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3.海宁市“新三样”治理工作情况月报表     

4.海宁市“新三样”治理工作指导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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