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000 吨紧固件技改项目 | 海宁市斜桥镇云星路103号8幢1楼 | 浙江聚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为保持市场竞争力,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租用浙江大诚科技有限公司空余厂房,购置半自动打头机、半自动搓丝机等设备,形成年产5000吨紧固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3000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打头、搓丝工序的油雾废气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由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环评要求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类型设备,此外,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震、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风机、空压机等,设置专用风机房、空压机房,并须采取减震沟或加装减震垫的方式降低噪声传播。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 联系电话:0573-87289167; 传真:0573-87289167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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